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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与2018年中国15岁及以上非现在吸烟人群二手烟暴露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编辑人员丨5天前
目的:了解2010与2018年中国≥15岁非现在吸烟人群二手烟暴露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方法:2010与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均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获得全国代表性样本。本研究选择≥15岁非现在吸烟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经基于复杂抽样加权后,对一般人口学特征、二手烟危害的认知、公共场所室内区域禁烟的态度,以及不同场所二手烟暴露情况、限制吸烟的规定进行描述,采用Rao-Scott χ2检验进行率的比较、非条件logistic回归进行二手烟暴露影响因素分析。 结果:≥15岁非现在吸烟人群中,看到有人室内吸烟的比例从2010年的84.7%下降到2018年的71.9%,在各个场所看到吸烟的比例均有所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01);女性、45~64岁、教师、医务人员、企业/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村和中部地区人群二手烟暴露情况均有所改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2018年,在各年龄组中,家庭全面禁烟或部分区域允许吸烟的二手烟暴露比例均低于家庭允许吸烟或无禁烟规定;在25~44岁人群中,所在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二手烟暴露比例低于允许吸烟或无禁烟规定( OR=0.65,95% CI:0.49~0.87),认为0~5类公共场所室内区域不应该允许吸烟的二手烟暴露比例高于8类公共场所( OR=2.13,95% CI:1.35~3.36);在45~64岁人群中,教师( OR=0.37,95% CI:0.17~0.78)、医务人员( OR=0.35,95% CI:0.16~0.76)、农林牧渔水利人员( OR=0.49,95% CI:0.29~0.84)二手烟暴露比例均低于政府/事业单位人员。 结论:中国≥15岁非现在吸烟人群二手烟暴露情况整体有所改善,无烟环境建设初现成效,但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要积极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加强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提高非吸烟者拒绝二手烟暴露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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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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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控烟监测结果分析
编辑人员丨5天前
目的:评估《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10周年后各类公共场所的实施效果,调查人群的烟草暴露和危害认知情况,为控烟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提供依据。方法:数据源于2012和2021年天津市控烟调查。调查采用现场观察法记录天津市各类公共场所内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采用拦截面对面调查方式收集天津市≥15岁常住居民二手烟暴露和烟草相关知识数据。结果:2012-2021年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标志张贴率处于较高水平(100.0%),教育机构、政府办公机构上升至100.0%,出租车下降幅度较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交通等候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交车的控烟宣传资料摆放率下降,其他场所均上升。除出租车外,其他调查场所在观察期间发现有人吸烟的现象均下降。非吸烟人群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二手烟暴露率从43.2%下降至26.6%。公众对吸烟导致中风的知晓率上升11.3%、导致心脏病、肺癌的知晓率分别下降7.7%和7.2%;二手烟导致成年人心脏病、儿童肺部疾病、成年人肺癌的知晓率分别下降21.8%、22.1%、9.1%。结论:《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二手烟暴露情况得到改善,但禁烟场所的环境布置尤其是烟草危害宣传有待进一步提高,提示相关部门应加强控烟宣传与监督执法,共创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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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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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中国40岁及以上人群二手烟暴露状况分析
编辑人员丨5天前
目的:了解中国≥40岁人群二手烟的暴露情况,为控烟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调查对象来源于2014-2015年和2019-2020年中国居民COPD监测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5个监测点的≥40岁常住居民。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调查对象,以面对面询问方式完成了74 559人的问卷调查,共64 142人纳入分析。采用复杂抽样加权方法描述我国≥40岁人群二手烟暴露率、各类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以及与每天吸烟者共同生活的比例,分析二手烟暴露和接触的影响因素,并与2014-2015年中国居民COPD监测中的二手烟暴露率和各类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进行比较。结果:2019-2020年,我国≥40岁人群二手烟暴露率为46.4%(95% CI:44.1%~48.8%),女性(47.2%,95% CI:44.8%~49.7%)高于男性(44.8%,95% CI:42.0%~47.6%),且随年龄增长而下降;职业为办事人员的二手烟暴露率最高。≥40岁人群在家中、工作场所、餐厅和公共交通工具接触二手烟的比例分别为24.3%(95% CI:22.2%~26.4%)、23.3%(95% CI:21.1%~25.5%)、6.6%(95% CI:5.3%~7.9%)和2.2%(95% CI:1.6%~2.7%);文化程度越高的人群在家中接触二手烟的比例越低。在14岁及以前、14岁至调查时与每天吸烟者共同生活的比例分别为56.4%和59.2%。与2014-2015年相比,2019-2020年≥40岁人群二手烟暴露率有所升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356);≥40岁人群在家中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下降,而在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上升,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人群在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上升幅度最大。多因素分析显示,性别、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影响二手烟暴露风险及在不同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 结论:我国≥40岁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仍较高,工作场所和农林牧渔水利业的职业人群二手烟暴露水平上升,需加强对已有禁烟条例和法规的执行监督,不断推动国家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并特别关注女性、文化程度较低、农林牧渔水利业人群的禁烟及二手烟暴露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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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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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南京市医学院校大学生烟草危害及认知程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编辑人员丨1周前
目的 了解南京市医学院校大学生对烟草使用、暴露、危害情况及对禁烟控烟措施的知晓程度和态度,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以期对控烟措施制定实施和健康教育方式改进提供参考.方法 以调查问卷形式于2020年7月5日至8月5日选取南京市医学专业大学生1 200人为调查对象,就烟草和二手烟使用情况、对人体危害情况、对禁烟控烟措施的了解程度和态度开展调查.结果 获得有效问卷1 183份.其中现在吸烟人数154人,现在吸烟率为13.02%(154/1 183);中医学专业吸烟率最低,为4.38%(7/160),且各专业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学校(室内)的二手烟暴露率为74.47%(881/1 183),高于家庭(室内)[72.19%(854/1 183)],低于公共场所(室内)[89.77%(1 062/1 1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29.508,P<0.01).对于烟草危害的知晓率,中医学相比临床医学等专业总体了解程度最深.医学院校学生总体对禁烟控烟态度支持,但对于现有控烟政策了解程度低,专业间基本无明显差异.结论 本次调查的医学院校大学生现在吸烟率在全国属较高水平,烟草危害认知程度较高,禁烟控烟态度积极,且与专业类别相关.中医学专业相比其他医学专业吸烟率低,危害知晓率高,总体情况较好,建议通过中医药知识宣传和普及来减少烟草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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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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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上海市松江区公共场所控烟监测结果分析
编辑人员丨1个月前
目的 评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的实施成效,为各执法部门后续对公共场所控烟的执行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用分层抽样法,2017-2021年在上海市松江区14类公共场所中抽取110家场所作为监测点,采用现场观察法对监测场所进行连续5年控烟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监测,并对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问卷调查.采用SPSS 21.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条例》修正案实施后,2017-2021年上海市松江区公共场所吸烟情况出现率分别为30.9%、35.5%、27.3%、18.2%和14.5%,总体呈下降趋势(x2趋势=14.535,P<0.001).不同年份场所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的张贴率均维持在98.0%以上,但场所控烟资料摆放率从2017年的76.4%下降至2021年的49.1%.2017-2021年调查对象对烟草危害知识的知晓率以"过滤嘴不可降低吸烟的危害"知晓率最低,知晓率为34.9%~56.5%;"被动吸烟不比主动吸烟危害小"知晓率最高,知晓率为64.6%~80.5%.场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总体知晓率和支持率分别为95.0%和99.3%,场所外来人员对《条例》的总体知晓率和支持率分别为89.2%和98.0%.结论《条例》修正案在上海市松江区的实施获得一定成效,但部分控烟指标存在回落现象,需提高重视,做好长期宣传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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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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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控烟知信行现况分析
编辑人员丨2024/6/15
目的 了解重庆市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控烟知信行现状,以冀为完善控烟政策、加强控烟执法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2022年7-9月,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重庆市9个区县的523名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01名公共场所工作人员(19.31%)知晓《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知晓所在场所为禁烟区域的有481人(91.97%).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曾经吸烟(OR=2.485)、被动吸二手烟频率为3~4 d/周(OR=0.345)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条例》知晓率的影响因素(P<0.05);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职高(OR=4.900)、文化程度为大专(OR=4.569)、家庭人均月收入>3 000~6 000元(OR=0.296)、家庭人均月收入9 000元以上(OR=0.051)、从不吸烟(OR=0.171)、被动吸二手烟频率为3~4 d/周(OR=3.123)、被动吸二手烟频率为5~6 d/周(OR=5.858)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禁烟区域知晓率的影响因素(P<0.05).支持《条例》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有375人(71.70%),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为大专(OR=1.737)、家庭人均月收入>3 000~6 000元(OR=3.318)、家庭人均月收入>6 000~9 000元(OR=2.225)、家庭人均月收入>9 000元(OR=2.903)、从不吸烟(OR=0.290)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条例》支持率的影响因素(P<0.05).129名(24.67%)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有投诉举报吸烟的行为,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家庭人均月收入>3 000~6 000元(OR=4.275)、家庭人均月收入>6 000~9 000元(OR=3.110)、家庭人均月收入>9 000元(OR=2.101)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投诉举报吸烟行为的影响因素(P<0.05).结论 重庆市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整体知晓率、支持率较低,投诉举报行为较少,建议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控烟宣传教育,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完善控烟投诉监督举报机制,以充分发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在控烟中的强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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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20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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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后家庭劝阻吸烟行为及影响因素
编辑人员丨2024/2/3
目的 了解重庆市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后家庭成员劝阻家中吸烟者吸烟行为及影响因素.方法 2021年6-8月,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重庆市10个社区的家庭进行问卷调查,用x2检验比较不同人群劝阻家人吸烟情况,二元logistics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 2 121人参与了调查,其中416人(占19.61%)是吸烟者,335名(占80.53%)吸烟者被家人劝过戒烟;600人(占28.29%)家里有吸烟者,当家人在自己面前吸烟时,193人(占32.17%)劝其戒烟.是否劝家人戒烟与学历(OR=1.407,95%CI:0.873~0.268)、担心烟草影响孩子健康(OR=3.065,95%CI:1.331~7.059)、吸烟者最近半年是否戒过烟(OR=1.684,95%CI:1.087~2.609)及未来有无戒烟意愿(OR=3.708,95%CI:1.722~7.981)、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陌生人在自己身边吸烟是否劝阻(OR=2.097,95%CI:1.414~3.111)有关.结论 在家庭中劝阻吸烟行为比较普遍,学历及担心烟草对孩子健康有影响、劝阻家人吸烟的效果对家庭成员劝阻行为有影响.应鼓励家庭利用小孩出生等特殊时机从关注孩子健康出发劝家人戒烟,并通过提高家庭成员的控烟知识和技能以增强劝阻吸烟的效果,促进更多劝阻吸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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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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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区对天津市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状况影响研究
编辑人员丨2024/1/20
目的 了解创建国家卫生区(简称创卫)对天津市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的影响,为指导健康相关政策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以天津市创建"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9个区为干预组,以未创建的3个区为对照组,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抽取上述辖区内的室内公共场所为研究对象,最终于2017年12月(创卫前)抽取697个样本,2020年12月(创卫后)抽取650个样本.创卫前后均采用现场观察法开展调查,获取场所内吸烟现象及禁烟标志张贴等 指标.采用SPSS 24.0进行x2检验,应用采用倍差法结合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干预效果评估.结果 干预前创卫区与非创卫区的室内公共场所在吸烟现象和张贴禁烟标志方面的比例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倍差法分析结果显示,创卫后创卫区室内公共场所发生吸烟现象的风险降低(OR=0.549,95%CI:0.315~0.956),同时创卫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张贴的概率增加(OR=2.572,95%CI:1.462~4.527),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销售卷烟的场所内发生吸烟现象的风险高于不销售烟草场所(OR=3.022,95%CI:1.462~4.527),张贴禁烟标志的概率低于不销售烟草场所(OR=0.642,95%CI:0.500~0.841).结论 天津市施行的"创卫+控烟"工作模式可有效改善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状况,应确保控烟在创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而推动控烟工作取得长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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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20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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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与儿童睡眠不足的关联
编辑人员丨2023/11/25
目的 探究室内公共场所的二手烟暴露与儿童睡眠不足的关联,为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和促进儿童的睡眠健康提供依据.方法 数据来自于"桓台儿童心血管健康队列"在2021年11-12月开展的第二次随访调查,共1 284名10~15岁儿童纳入研究.根据过去7 d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频率,将儿童分为0,1~2,3~4和≥5 d共4组.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儿童睡眠时间随着二手烟暴露频率的变化趋势,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二手烟暴露频率与儿童睡眠不足的关系.结果 在调整年龄、性别、年级、身体活动、蔬菜水果摄入、饮料摄入、视频时间、体质量指数和血压后,过去7 d内有0,1~2,3~4和≥5 d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的儿童平均睡眠时间分别为8.48,8.41,8.20和8.06 h/d,儿童平均睡眠时间随着暴露频率的增加呈现下降趋势(t值分别为5.96,5.89,5.91,P值均<0.01);过去7 d内有0,1~2,3~4和≥5 d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的儿童睡眠不足的检出率分别为40.02%,43.07%,54.65%和 63.41%.与过去7 d未在室内公共场所受到二手烟暴露的儿童相比,暴露3~4 d(OR=1.93,95%CI=1.19~3.15)和≥5 d(OR=2.95,95%CI=1.76~4.94)的儿童出现睡眠不足的风险增加(P值均<0.05).结论 儿童的睡眠时间随着二手烟暴露频率的增加而减少,经常暴露于二手烟环境中的儿童更容易出现睡眠不足的问题.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尤其是室内场所的禁烟管理,以促进儿童的睡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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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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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无烟企业创建干预效果评估
编辑人员丨2023/8/6
目的 评价无烟企业创建效果,为积极开展企业控烟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取分层典型抽样与随机整群抽样相结合的方法,从青岛市参与无烟企业创建的48家企业中,采用“盖茨中国控烟项目”统一制定调查的问卷,分层抽取5家企业2000名员工开展效果评估,收集干预前后人口统计学信息、烟草使用状况、工作场所禁烟和无烟政策执行情况等,采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过去30 d员工看到室内公共场所有人吸烟的比例由干预前11.2%降低到干预后6.0%,干预后厕所/卫生室和走廊吸烟现象分别较干预前下降了5.5%和3.6%.无烟场所执行程度调查发现,认为无烟环境得到“彻底执行”的由干预前的68.4%,提升到干预后的85.5%.干预前创建无烟企业人群吸烟率为28.6%(男性为42.2%),干预后吸烟率降至19.9%(男性为28.0%).结论 青岛市无烟企业创建对减少企业吸烟人数、降低吸烟频率、提高无烟政策知晓率和改善室内吸烟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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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丨202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