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行使紧急救治权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
编辑人员丨2024/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220条是专门为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而制定的,旨在化解医疗机构的应急抢救权利与病患的知情同意权利之间的矛盾.鉴于相应法律法规的欠缺、组织结构的欠佳和体系的漏洞等问题,医疗机构在实施紧急救治的时候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梳理和考察现行法中关于医疗机构紧急救治的相关规定,发现有必要优化相关法律条款及司法解释,建立健全以伦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病例评价体系,完善医疗救助基金与保险制度,避免医务人员陷于"情与理"的困境.
...不再出现此类内容
编辑人员丨2024/7/6
-
试论“紧急情况”下医方告知义务的履行与豁免
编辑人员丨2023/8/6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其在医疗活动中的基本权利,由此衍生出医方的告知义务;医方告知义务的主体是医生,告知的对象是患者或者近亲属,告知内容是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和替代治疗方案.在患者生命垂危,本人已无法进行有效的意思表示时,医生应该对近亲属履行告知义务,近亲属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的人员为限,且应依据与患者亲缘关系的远近考虑顺序层级.如无法取得近亲属的意见时,应当立即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依法行使紧急救治权,紧急救治权的依法行使也是患者发生损害时医方法定的免责事由.
...不再出现此类内容
编辑人员丨2023/8/6
-
患者代理知情同意权与紧急救治权冲突及化解
编辑人员丨2023/8/6
患者代理知情同意权与紧急救治权冲突,实质上是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代理知情同意权作为保障垂危患者生命健康权的措施不应被机械地执行,生命健康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应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障,优先保障患者紧急救治权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应从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确定患者利益最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职能,扩大知情同意代理人范围,回归医疗机构救死扶伤职能几个方面入手,去化解代理知情同意权与紧急救治权的冲突.
...不再出现此类内容
编辑人员丨2023/8/6
-
论自我决定权与紧急救治权的适用——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探讨
编辑人员丨2023/8/6
为更好地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患者自我决定权与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的行使,基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立法原意与具体适用的冲突,从患者自我决定权、上住法原则、紧急救治权、救死扶伤四个角度出发,分析法条存在的问题,提出法条应明确患者的自我决定权,家属的意见必须是对患者有利的,才可在患者无法做出决定时成为决定性因素;在无法取得患者意见且患者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但医务人员认为有立即手术的紧迫性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
...不再出现此类内容
编辑人员丨2023/8/6
-
知情同意权与紧急救治权冲突的公众认知及态度研究
编辑人员丨2023/8/6
为了解患者知情同意权与紧急救治权冲突的公众认知及态度,随机抽样选取2 696名公众,围绕“家属不签字,医院是否应当做抢救手术”这一典型困境,自行设计问卷进行调查.结果 显示,近半数调查对象理解医院面临的“道德与制度”冲突困境,但男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患者及家属是医方沟通的重点对象;医方往往选择自我保护,最终患者权益受损;调查对象对医务人员的“两难选择”认知偏理性,部分认为应修改法律,避免医务人员困于“情与理”的窘境.当医务人员的行为符合伦理而与法律相悖时,不应仅仅强调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而应考虑有效的补救措施.
...不再出现此类内容
编辑人员丨2023/8/6
